《小王子》是母親給我的第一本書,那年我約莫八歲;我家有個小姐姐,今年也八歲,我還沒送她《小王子》,但她喜歡養電子雞。
我家不但有電子雞,還有任天堂DS 的拉不拉多狗,會認小主人聲音,叫牠坐下,牠真的會坐下!因為有螢幕,可愛看得到,一開始大家也是相爭餵牠,帶牠美容、散步,聽說到最後還可上網出國比賽,賺點數。而我家那隻,因為玩到充電器不見,還養不到可以出國比賽時就又被一片黑螢幕鎖在機器裡了。這是我家電子寵物的共同命運,但「暫停」與拋棄與死亡還是差很多!
拉不拉多狗是英國Andrex 衛生紙廣告的大明星,歷久不衰,幾十年下來依時令拍出了一連串溫馨小狗玩衛生紙可愛的電視廣告。每過耶誕節就是流浪狗的旺季,尤其是拉不拉多,一隻隻曾經可愛的狗都被裝進紙箱遺棄了。每年到耶誕節前英國保護動物協會,都不忘推出一則公益廣告,標題是:「寵物不是玩具」,呼籲家長不可因為乘一時之快把狗當禮物送給孩子。電子遊戲市場有如此能耐,想出讓小孩如此為之瘋狂的商品也許跟這有一些關係,起碼,每每小孩吵著要養各式寵物時,「先把我們的電子雞養活吧!」是我的王牌!如今,家裡再沒聽過要養寵物的要求。私底下我常想: 人為什麼喜歡「養」東西?為何喜歡招惹一個原本就不在生命中的過客?
家裡養了兩個小人,已經是人生大考驗。別說是活的,連要顧及電子版的寵物簡直都是給自己找麻煩。初生嬰兒對我們時時刻刻的依賴當然不用說,張開小嘴一口口餵到今天,稍微大一點了,現在天天清晨六點半毫無妥協餘地就必須起床,準備早點,因為要讓他們自然醒,還得把窗簾慢慢拉開,收音機開小小聲,脫睡衣換制服,綁頭髮,整理書包,八點準時交到老師手中。回家後還得洗衣服、收拾善後,趁下課前找空檔買菜、準備晚餐,接回家之後要提醒做功課,不時還得安排跟其他小朋友玩。要讓他們身心健全,還要慫恿他們到公園跑跳,踢足球,跳跳舞。生病時,抱著小孩整晚未眠,灌藥、量體溫,有時還得跑醫院,排急診,這一連串接力障礙賽,跑得都顧不上自己。我並不應當抱怨,因為這些工作我做來甘之如飴,看著他們一天天長大,從學步,牙牙學語,直到現在會從學校帶回一張張跟我說是「媽媽」跟「我們家」 的抽象畫這些點滴後心底湧上來的感動與喜悅是無以名狀的,我不但因此了解了生命,更了解了自己。
要「養」一養東西,本來就不容易,要做得好,必須得「忘卻自己」。連人與人的感情也是一樣。記得好像是Hugh Grant 的一部愛情喜劇中他曾說道: 「我連一株植物都養不活了,那能結婚?」 也曾經記得好像也有這麼一句流傳在都會男女閒聊時的一句經典:「先養一株植物,植物活了,再養隻金魚,等金魚也活了,再來養狗,狗也沒死後再談結婚。」不只是婚姻,友誼也如此,人的一生當中,會認識百樣人,但留得下來成了真正朋友的,少之又少。很多人是工作上或是在學校結識的,因為工作或學校提供了一個平台,不管你要不要,那人每天就會在相同的地方出現。日子久了,就會成習慣、會熟悉,久不見了,就會等待、會掛念,到了會掛念時,那人在你心裡已悄悄地侵佔了一個位置。
但只要環境時空一變,畢了業,換了工作,沒有了共同課表,上班打卡的約束,要維繫長久累積下來的關係,就是個考驗了。許多朋友一走散,除非有相當承諾,到最後都是原來說好不散的也都散了。至於,不會走散的那些人,會漸漸成為一種責任和義務,這原因無他,只因那人在我們的生命中產生了「意義」,由「意義」中,撫育了「制約」。二次世界大戰中的一位浪漫的法國飛行員-聖‧修伯里. Antoine de Saint-Exup'ery(1900-1944),把這樣的關係稱做「馴養」。
六十年前出版的《小王子》21章裡狐狸與小王子的對話現已成經典,而那段對話卻也時時刻刻地影響著我,成了我看待人間情感關係的基礎。我跟小王子的淵源可以追朔到30 多年以前,那是印象中母親送我的第一本書。那時我約莫八歲,小學二年級。 父母離異後,因為跟的是父親,見她一面的機會少之又少,甚至有好一陣子,生命中根本沒她的存在,但因為是缺席,空出的位置卻更加明顯。每隔幾個月,我會被接出去聚一聚,頂多兩、三個小時,吃吃飯後就把我還回去。當時得我很渴望能去大飯店吃大餐,去百貨公司買漂亮衣服和閃亮的玩具。只可惜我那過得如波西米亞人的媽媽,從不應和我的虛榮,反而會送我小小一本《小王子》,在她家喝香菇雞,失望是不用說了。但直到我十八歲出國前,沒事都還是會把它拿出來翻翻,出國也帶著。但那本書已變成了母親存在的證據,漸漸被那本書馴服。字面意義雖淺顯易懂,還伴有大篇插圖,但那也是第一本我能看懂所有的字,但還是不知道它所表達的意義的書。1994年,英國一家書店辦了《小王子》出版五十周年的促銷活動,規模相當大,我高興地跟著買了本英文版,就這樣一字一句中英對照地徹底看了一遍。倒也不是為了懂它,也不是為了學英文,而是我企圖了解母親的通關密碼。原本還沒能明白她送一個八歲孩子這本書的用意,但現在弄懂了。
小王子在地球上發現了一個開滿了跟他的星球上那株讓他以為天下獨一無二,結果跟她長得一模一樣的玫瑰花後而絕望感傷後想找朋友,這時遇見了一隻狐狸。請容我抄錄以下一段冗長的對話:
「來跟我玩吧!」小王子向他建議道:「我很悲傷。」
狐狸說:「我不能跟你玩,我還沒被馴養。」
「啊,對不起!」小王子說。 但想了一會兒後,他接下去說:「什麼叫『馴養』?」狐狸說:「你不是這裡的人。你在找什麼?」
「我在找人。」小王子說:「什麼叫『馴養』?」狐狸說:「那些人嗎,他們有槍,他們打獵,這很討厭。但他們也養雞,這是他們唯一的好處。你在找雞嗎?」小王子說:「不,我在找朋友。什麼叫『馴養』?」
「這是件很被遺忘的事。」狐狸說:「馴養就是『建立關係.....』」
「建立關係?」狐狸說:「不錯。對我來說,你只不過是個小孩,跟其他成千成萬的小孩沒有分別,我不需要你,你也一樣不需要我。我對於你也只不過是一隻狐狸,跟成千成萬其他的狐狸一模一樣。但是,假如你馴養我,我們就彼此互相需要。你對於我將是世界上唯一的,我對於你也將是世界上唯一的......」
「我開始懂了。」小王子說:「有一朵花......我相信她馴養了我......」
…
狐狸又回到原來的話題:
「我的生活很單調。我獵取雞,獵人獵取我。所有的雞都是一樣的,所有的人也是一樣。於是我感到有些不耐煩。但是,假如你馴養我,我的生活將如充滿了陽光般。我將認識一種腳步聲,它將與其他所有的腳步聲不同。其他的腳步聲使我更深地躲進洞裡,你的腳步聲像音樂一樣把我從洞裡叫出來。再說,看吧,你看見那邊的麥田嗎?我並不吃麵包,麥子對我一樣也沒有用處。那些麥田並不會使我想起 什麼。這倒有點傷心。但是你有金色的頭髮。於是當你馴養了我,這將是很好的一件事!那些金色的黃小麥,將使我想起你。而我將喜歡聽吹過麥田的風聲......」
狐狸不說話了,牠看了小王子很久,說:「請你馴養我吧!」
「我很願意。」小王子回答說:「但是我的時間不太多,我要找朋友,我有很多的事要認識。」
「一個人只要認識他馴養的東西就好。」狐狸說:「很多人不再有時間去認識東西。他們在商人那裡買現成的東西,但是因為商人並不賣朋友,所以很多人沒有朋友。假如你想得到一位朋友,那麼就馴養我吧!」
「我該怎麼做?」小王子問。
狐狸回答說:「你該很有耐心。你先坐得離我遠一點,像這樣,坐在草地上。我就拿眼角看你,你不要說話。語言是誤會的泉源。但是,每天你可以坐近我一點......」
第二天小王子又來了。
狐狸對他說:「最好請你同一時間來。比方說,假如你下午四點鐘來,從三點鐘開始我覺得幸福。時間愈接近,我愈覺得幸福。四點鐘一到,我早已坐立不安!我將發覺幸福的代價!但是如果你不管什麼時候來,我將不曉得什麼時候做心理備......我們應該有節日。」「什麼節日?」小王子問。狐狸說:「這也是一件被人忘得一乾二淨的事。這就是說有個日子跟其他的日子不同,有個小時跟其他的鐘點不同。比方說,我的獵人們有個節日。每個禮拜四他們和村裡的姑娘們去跳舞。於是禮拜四是個佳節!我可以一直散步道葡萄園去。假如獵人們不管什麼時候都跳舞,所有的日子將是一樣,而我也將沒有假期了。」
就這樣小王子馴養了那隻狐狸。當分離的時刻接近時:「啊!我想哭。」狐狸說。
「這是你的錯。」小王子說:「我並不希望你難過,是你要我馴養你的。」
「不錯。」狐狸。
「但是你想哭。」小王子說。
「不錯。」狐狸說。
「這樣說來,你一點好處也沒有得到!」
「我得到了。」狐狸說:「因為那些小麥的顏色。」
然後牠加上去說:「你再去看看那些玫瑰花。你將知道你的玫瑰花是世界上唯一的。你再回來向我道別,我將告訴你一個祕密,作為臨別贈言。」
小王子跑去看些玫瑰花。
他對她們說:「妳們一點也不像我那朵玫瑰花,妳們什麼也不是。沒有人馴養妳們而妳們也沒有馴養過任何人。妳們就像以前我那隻狐狸,當時牠只不過像其他成千成萬的狐狸一樣。但是我們成了朋友,現在牠對於我是世界唯一的了。」
那些玫瑰花很難過。
他又對她們說:「妳們都很美麗,但是妳們都很空虛,沒有人會為妳們死。當然了,我的玫瑰花,一位平常的路人會相信她跟妳們一模一樣。但是她一朵花比妳們全部對我重要。因為我澆的是她;因為把她放在玻璃罩下的是我;因為我給她一個屏風擋風;因為我為了她殺死許多蛹(只剩下兩三隻留作蝴蝶);因為我聽過她 抱怨,我聽過她吹牛;甚至於有些時候,我看她默不作聲;因為她是我的玫瑰花。 」
於是他又重新回到狐狸那裡。「再見!」他說。
「再見!」狐狸說:「這就是我的祕密。它很簡單:只有用心靈,一個人才能看得很清楚。真正的東西不是用眼睛可以看得到的。」
「真正的東西不是用眼睛可以看得到的。」小王子重複的說,以便牢牢記在心裡。
「你為你的玫瑰花所花費的時間使你的玫瑰花變得那麼重要。」
「我為我的玫瑰花所花費的時間...... 」小王子重覆的說, 以便牢牢記在心裡。
狐狸說:「一般人忘記了這個真理。但是你不應該把它忘掉。你永久對你所馴養的負責,你對你的玫瑰花有責任......」
「我對我的玫瑰花有責任......」小王子重複地說,以便牢牢記在心裡。
是誰還有這麼能耐能寫出:「一個人只要認識他馴養的東西就好。」、「你為你的玫瑰花所花費的時間使你的玫瑰花變得那麼重要。」和「你永久對你所馴養的負責,你對你的玫瑰花有責任......」這樣雋永深切的一段話?為了能講到此處,我不得不將所有的對白節錄出來,一方面讓自己細細回顧,一方面讓你也能欣賞。
從下定決心要開始Heraclitus (赫拉克利特)的長跑部落格後我一直嘗試把馴養這詞的意義拉高到自我的位置。不斷問自己是否也在自己身上花費足夠的時間而能馴養了自己?
意志力薄弱一直是困擾著我的問題,每當看到朋友們能夠把小孩照片電子檔整理分類上傳到網路相簿是欽羨萬分的。前前後後我也「養」過不少次部落格,除了有典型的無病呻吟強說愁的,也有想教老外做中餐的(寫過一篇三杯雞),也有好文共欣賞的(把好文章從網上抓來po上去),但都因毅力缺乏而相繼折腰了。我也養過不少社群活動商品,My Space、Facebook 不用說,你不去設帳戶自然會有人來邀請你。今年暑假,看人家在噗浪(Pluck) 也湊熱鬧跟著去噗,結果我的Karma 指數變成0.00,連申請帳號時送的10.00都賠光了。我當時曾哀嘆地說要養噗浪跟養一隻電子雞是一樣的。
很好奇地想知道自己是否能夠當一個文字工作者,而我的所學與文字又都是因為了關注我自身與人生的理解而來,所以這個部落格要馴服的就不單純只是學網路技能(像替電子雞清糞便、帶出去散步)了,除了學習駕馭文字外,還要駕馭得了自己。就如同副標題所說:愛哭的哲學家今天不哭了,因為我正要開始一段人生的長跑。
相關連結:
小王子英文簡介: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Little_Prince
小王子中文版簡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B0%8F%E7%8E%8B%E5%AD%90

聽說原本愛哭現在不哭的哲學家妳好:
回覆刪除第一次看到有人這樣來聊小王子。呵呵~我也是個意志薄弱的靈魂,對於太厚的書總是半途而廢,索性就看小王子這種薄薄的書了,沒想到越是輕薄就越是言簡意賅,往往得慢慢貼近生命才能理解哩。
打算談上百本書吧?希望妳能持續,讓我也能像被馴服的動物般,按時上來瞧瞧,就當是有人默默陪妳跑這段長跑唄~
萌萌
我喜歡你在薛西弗斯一文的文字
回覆刪除